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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园区“八个一号工程”开展跟踪督查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3-05-20】

关于对园区“八个一号工程”开展跟踪督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的喜庆之年,也是园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攻坚决胜之年。为保证工委管委会年初确定的“八个一号工程”建设任务能按时、顺利、优质、高效地完成,根据工委马明龙书记的要求,今年园区重点工程巡视监督领导小组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八个一号工程”进行跟踪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和内容
    按照《园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工程建设巡视监督工作要求,对2012年工委管委会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一号工程——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走出去一号工程——苏州工业园区相城合作经济开发区”、 “科技创新一号工程——国家纳米技术产业化基地”、 “文化旅游业一号工程——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 “先进制造业一号工程——三星高世代液晶面板项目”、 “社会民生一号工程——百万平米富民载体”、 “现代服务业一号工程——沙湖股权投资中心二期”、 “城市建设一号工程——苏州中心广场”等“八个一号工程”进行跟踪督查。跟踪督查的内容包括时间节点、工程进度、质量管理、建设资金的安排使用以及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二、时间安排
    全年的跟踪督查按季度实施,根据各项目的进度等具体情况提前制定工作计划,按计划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对“八个一号工程”督查时间安排在3、6、9、11月中旬,跟踪督查结束后形成专题督查报告报工委。
    三、 人员组成
    跟踪督查在园区重点工程巡视监督领导小组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为充分发现督查作用,加大监督检查的深度和效能监察的力度,督查小组根据被督查项目的具体情况采取现场检查、持续跟踪的方式进行。跟踪督查分成两个小组,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督查小组:
    组长:方文浜
    成员:许文清、江 帆、刘广立、费林泉、王学军
    俞海明、柳 晶、张 敏、陈 迪、毛建国
    第二督查小组:
    组长:叶 峰
    成员:蒋学明、陆志刚、徐 剑、史 廉、刘鸣国
    田国俊、何影菲、汤剑峰、周小勇、朱灿明
    根据项目需要,督查小组还可邀请其他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国企的专业人员参与督查。
    四、督查方式
    跟踪督查采取在责任单位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分组逐个检查的方式进行。
    1、组织自查。“八个一号工程”项目分管和实施单位,接到督查通知后,要认真组织自查,并形成自查材料,在督查前3天报督查小组。为及时掌握情况,各项目分管和实施单位在每月的20日要将工程的进度情况报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跟踪督查。各被督查单位要按照“八个一号工程”包含的具体内容,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包括时间进度、存在问题、后续措施以及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合同汇总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文件、资金支付和工程量变更汇总表等相关材料。在督查中,发现自查不到位,督查小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有关情况专题报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对有信访举报和投诉的工程,纪检监察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进行核查,依纪严肃处理。
    3、落实整改。督查结束后,对存在问题的工程,督查组要向工程实施单位及时提出整改建议,被督查单位对提出的整改建议要及时办理;对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工程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的,督查小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专题报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
    五、有关要求
    跟踪督查工作要紧扣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核心任务,以“八个一号工程”为总抓手,紧咬目标不动摇,加快推进不松懈,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1、领导重视。跟踪督查实行“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有关牵头部门按照分工各司其责”的工作方式。园区跟踪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八个一号工程”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加强与参加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督查合力。“八个一号工程”牵头部门必须承担主抓责任,尽快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细化分工、实施措施,工作计划于3月5日前报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严格督查。对“八个一号工程”必须及时跟进、同步开展跟踪监督,保证督查工作的全方位、广覆盖。充分发挥督查工作的作用,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项目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暂时不能整改的必须明确整改进度时间表,整改效果不好的必须重新进行整改,确保每个问题都能整改到位。努力使跟踪督查更符合实际、更能解决问题、更好地发挥作用。
    3、及时整改。通过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跟踪督查组对责任单位要明确相关整改内容和整改责任,并建立督查台帐;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及时将整改结果反馈至督查小组。整改结果在督查结束后7日内书面向督查领导小组报告。根据工程项目跟踪督查进展情况,督查小组每季度向工委管委会报告督查情况,年终要形成督查总结。
    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费林泉;电话:66680965;
    邮箱:flq@sipac.gov.cn
    特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重点工程巡视监督领导小组
苏州工业园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2月28日